申领条件:
1、职工生育前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(含)以上并继续缴费。(补缴时间不计算)
2、单位经办员(携带身份证原件)持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窗口办理(所有材料不能彩印),或由单位经办员在网上办理生育津贴申领相关业务。
一、女职工妊娠分娩所需资料
1、《住院病案首页》、《手术记录单》或《分娩记录单》、《出院小结》复印件(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)
2、《生育登记单》原件及复印件
二、女职工流产、引产所需资料
1、门诊就医患者需提供《手术记录单》或《药流记录单》,自然流产门诊就医患者需提供完整门诊病历及相关辅助检查报告单,住院患者需提供《病历首页》、《手术记录单》或《分娩记录单》、《出院小结》复印件(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)
2、《结婚证》原件及复印件(手术日期在2023年7月7日之后的,无需提供)。
三、申领男职工护理假工资所需资料
1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(原件及复印件)
2、《生育登记单》(原件及复印件)
以上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,(所有材料不能彩印)※办理生育津贴注意事项:医院复印材料必须加盖红色印章。